2007年4月26日,星期四(GSM+8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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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 救助办法保障孤儿生活
马姝瑞

  孤儿生活一度主要依靠亲友代养、邻里捐助,或由敬老院代养。从今年6月1日起,安徽池州市的400余名孤儿将由政府当“家长”,新出台的孤儿救助办法将从制度上保障孤儿生活。
  这项从6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救助办法规定,凡在池州市辖区内居住的18周岁以下孤儿,经申请审批,可以得到生活、教育、医疗、司法、住房、就业及其他方面的救助。属城镇户口的,享受当地全额低保金;属农村户口的,纳入敬老院集中供养范畴,每人每月不低于150元的供养标准。同时,每名孤儿每月增发营养补贴30元。
  池州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在义务教育阶段的适龄孤儿还将享受“两免一补”政策,即免收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并补助寄宿生生活费。其中补助寄宿小学生每人每学期240元,初中生每人每学期360元,高中生每人每学期480元。
  这项救助制度还规定,农村无住房的孤儿成年后,乡(镇)政府和村委会要组织动员社会力量和居住地村民帮助其建房;儿童福利机构中的孤儿成年结婚后,符合廉租房、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的,相关部门应当优先安排;劳动和就业部门对城镇登记失业的适龄孤儿要提供职业培训和免费职业介绍,并落实小额担保贷款政策,鼓励和帮助其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